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玻璃用石英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本溪市佳成智业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玻璃用石英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玻璃用石英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解放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23°41′18.963〞,纬度:41°07′35.653〞。目前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面积:0.0911km2,开采深度+345m-+266m,生产规模为开采石英石9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由于市场经济的变动、矿区资源储量及近年来市场对石英岩矿的实际需求情况,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现拟投资300万元将矿山开采量由9万吨/年增至50万吨/年,开发矿种、开采方式、矿区面积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建成后,职工共计40人,白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41415100 孙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本溪市佳成智业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三、公众意见表下载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在本公示下方附件内进行下载。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区域的环境现状、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日常的生活、对身体健康、对生态环境、对空气环境、对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对声环境的影响,对项目的建设是否有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拨打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9月19日-9月30日)
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