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鑫石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整合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本溪市鑫石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本溪市佳成智业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溪市鑫石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整合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鑫石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整合扩界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有效的开采矿产资源,提高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溪市鑫石矿业有限公司(铁矿)为了申请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同时整合采矿权,增加开采方式,提高生产规模,决定在原有采矿范围基础上进行扩界。整合扩界后,整合后矿区范围由22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1.9424 km2,开采深度由+432 m~-160 m标高。根据 《本溪市鑫石(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的相关内容,矿山年开采量为40万t,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7.13 a。设计新增投资5189.7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本溪鑫石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41498421 张臻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本溪市佳成智业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三、公众意见表下载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在本公示下方附件内进行下载。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区域的环境现状、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日常的生活、对身体健康、对生态环境、对空气环境、对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对声环境的影响,对项目的建设是否有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拨打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1月7日-1月20日)
本溪市鑫石矿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