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除尘设备改造及脱硝设备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企业位于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设置3台燃煤热水锅炉,发热量分别为29MW(40t/h)热水锅炉一台(一期工程),58MW(80t/h)热水锅炉一台以及70MW(100t/h)热水锅炉一台(二、三期工程),总容量为157MW,项目采用连续工作制,采暖期152天,24小时运行,供暖面积300万m2。企业对目前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增设三台脱硝装置,以及一台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废气经原有8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建设完成、设施调试完成后,建设单位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建设单位委托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验收工作。接受委托后,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
本次验收针对“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除尘设备改造及脱硝设备新建项目”中的环保手续、项目建成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验收,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委托沈阳方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污染源监测,出具《检测报告》。
2020年12月14日,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除尘设备改造及脱硝设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关于《关于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除尘设备改造及脱硝设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本高审环发[2020]14号),组织环评单位、监测单位、委托验收单位及相关专家成立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现将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除尘设备改造及脱硝设备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除尘设备改造及脱硝设备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