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深部扩界)项目 一次公示
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深部扩界)项目
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深部扩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深部扩界)项目
项目概况: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矿区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为合理利用区域内的矿产资源,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拟建设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深部扩界)项目,矿区范围由0.1639km2缩减至0.1634km2,开采深度由+750m~+590m标高扩界至+750m~+520m。开采矿种为铁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规模为10万t/a,开采服务年限为5年零2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58414153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2、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和项目建成投产后环境影响等方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