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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营供辽煤化焦炉煤气管道恢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平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3 09:07:51 浏览次数: 【字体:

北营供辽煤化焦炉煤气管道恢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北营供辽煤化焦炉煤气管道恢复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4732.95万元,在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从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南侧,沿原有北营供辽煤化公司的焦炉煤气管线路由至辽煤化公司厂区内,开展《北营供辽煤化焦炉煤气管道恢复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煤气管道从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南侧,去三冷轧焦炉煤气管道上带压扳眼一处管道,利用原有北营供辽煤化公司焦炉煤气管线路由,恢复焦炉煤气管道约6.5KM至辽煤化公司院内新建加压站内,加压站出口接入现有焦炉煤气管道。配套两台加压机、电气、仪控、给排水、土建、暖通、电信等设备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李俊霄

3、电话:138 9820 396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报告编制单位:辽宁沃尔德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联系人:辛工

3、联系方式:1590983226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连接:https://pan.baidu.com/s/1Q7Y324wdk9tllAQ70pnr8Q

提取码:qos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将公众意见表下载进行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2810813822@qq.com

2、将纸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