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下马塘第三选矿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溪市下马塘第三选矿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希望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本溪市下马塘第三选矿厂技术改造建项目
概要: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680万元于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程家村四组建设本溪市下马塘第三选矿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主要针对尾矿处理工艺进行改造,新建一套尾矿处理系统。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正东
电话:1884149187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碧辉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2)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eX01ifkitNSU90-QIHLA?pwd=t8u1
提取码:t8u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拨打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反馈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