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赵家沟铁矿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本溪市明山区赵家沟铁矿开发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赵家沟铁矿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本溪市明山区赵家沟铁矿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卧龙村赵家沟一带。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拟在矿区范围新建地下开采系统及工业场地,生产能力为15万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为0.7006km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本溪市众亿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阔林 联系方式:13942450170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38-22栋11层1门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2)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qU-2iFM0SSRRj79rhjVGA (提取码:fxxf)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本溪市众亿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