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钢南芬主城区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18年9月,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钢南芬主城区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3日,本溪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本钢南芬主城区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本环建表字[2018]07号)
项目2018年12月5日开始建设。
企业于2019年12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210505819910811C001R。
2020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2020年12月设施调试完成后,建设单位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建设单位委托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验收工作。接受委托后,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表对“本钢南芬主城区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中的环保手续、项目建成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验收,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20年12月10-1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建设单位委托沈阳方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污染源监测,出具《检测报告》,详见附件。2020年12月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钢南芬主城区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本次验收针对《本钢南芬主城区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1年1月 13 日,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选矿厂根据《本钢南芬主城区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本公司本钢南芬主城区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本钢南芬主城区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