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9万吨玻璃用石英石二次扩界项目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9万吨玻璃用石英石二次扩界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本溪市南芬区解放村,开采矿种为玻璃用石英石,现有矿区范围为0.0736km2,设计开采规模为9万t/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本项目拟进行扩界,扩界后面积0.09km2,设计开采规模和开采方式均不改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本溪天慧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本溪市南芬区解放村
联系人:阚先生 联系电话:1894146334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调查监测及评价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工程内容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监测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预测并分析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收集公众意见;提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和项目建成投产后环境影响等方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