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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本溪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环评文件的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1-25 10:50: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125日我局受理了本溪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5日-2024131日(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13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45595056。传真:455951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本溪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

辽宁本溪明山区;辽宁本溪平山区;辽宁本溪溪湖区

本溪市排水事业管理处

沈阳瑞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4125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本溪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查询方式:

  公共邮箱:bxhpspc2016@163.com<mailto:bxhpspc2016@163.com>  密码:487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