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受理辽宁东方硅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 高纯石英砂加工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7月26日我局受理了辽宁东方硅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高纯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8日(10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8月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南芬生态环境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南芬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43839357。传真:43839357。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辽宁东方硅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高纯石英砂加工项目 | 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南芬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 | 辽宁东方硅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中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26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辽宁东方硅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年高纯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询方式:
公共邮箱:bxhpspc2016@163.com<mailto:bxhpspc2016@163.com> 密码:487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