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中石油信泰油气销售(本溪)有限公司新建甩湾子加油站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7月20日我局受理了“中石油信泰油气销售(本溪)有限公司新建甩湾子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2日(10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此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21年8月2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南芬区环境保护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45595056。传真:455951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中石油信泰油气销售(本溪)有限公司新建甩湾子加油站项目 | 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南芬村 | 中石油信泰油气销售(本溪)有限公司 | 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7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