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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钢板材厂区转炉煤气回收提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1 11:17:1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本钢板材厂区转炉煤气回收提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为有效节约能源,提升转炉煤气回收、利用能力,拟在工源厂区原有转炉煤气第三加压站老柜区,新建3号150000m3转炉煤气储气柜,使原有1、2号80000m3转炉煤气柜,储气总能力达到310000m3。工程拆除现有煤气管道、2座加压站、2座水泵房及2套7台除尘设备,新建加压站一座,新建1#电除尘站,新建2#电除尘站,新建煤气管网及配套给排水、土建、电气、仪控、监控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6855.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36%。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厂区属于《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7—2020)》划定的3类工业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本项目用地符合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原有生产设施需按相关要求达标排放,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屏障、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拆除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分类处置,涉及危险废物的应由有资质单位予以处置。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运营期煤气柜检修时产生的煤气,利用安全放散管。

(三)加强生产废水综合利用及管控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柜区内各水封排水、湿式电除尘用水、加压站内净环冷却水等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板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回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系统。

(四)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风机、水泵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制定并落实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废油桶回用于炼钢工序,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收集暂存后统一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要求。严格控制厂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缩短危险品物料储存时间。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清除环境安全隐患。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等措施。

三、本项目建成后应不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开展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 日

 

附:《本钢板材厂区转炉煤气提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公共邮箱:
bxhpspc2016@163.com<mailto:bxhpspc2016@163.com>  密码:487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