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营焦化废水处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北营焦化废水处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北营焦化厂三区酚氰污水处理站内建设北营焦化废水处理改造项目,该项目依托焦化三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新增预处理、强化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回用水系统等综合工艺,新建预曝气、生物流化床后处理、臭氧催化氧化及深度处理(UF+RO)等工艺设备,对北营焦化厂现有三个区共计140m3/h焦化废水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同时,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对好氧池微孔曝气改为可提升式曝气器或旋插式;对生化污泥处理系统改为离心式污泥脱水机,更换现有混凝加药设施;对除油池、厌氧池和缺氧池功能改造,对焦化一区、二区至焦化三区管道共5600m进行改造。处理后的废水90m3/h作为工业循环水补充水回用,产生的浓盐水50m3/h送往高炉冲渣使用,废水不外排。项目总投资715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项目改造运行正常后,现有焦化一区、焦化二区酚氰污水处理站停止运行,保留一区、二区的应急事故池。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属于鼓励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在北营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选址合理。
综上,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等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原有焦化一区、焦化二区酚氰污水处理站设施暂不拆除。
(二)强化大气管控措施。本项目废水处理站预处理、生化及污泥处理系统水池及压滤机房(封闭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等离子+碱液吸收塔吸收+化学氧化塔吸收+活性炭吸附”工艺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加药装置产生的氯化氢经酸雾吸收器处理后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氨和硫化氢应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标准;非甲烷总烃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三)加强废水处理及管控措施。本项目处理能力为140m3/h,处理后的废水(90m3/h)作为工业循环水补充水回用,回用水应符合《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用于工业用水中 冷却用水”标准;产生的浓盐水(50m3/h)送往高炉冲渣使用,应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 2012)表1间接排放标准。改造后的焦化废水处理站不设置排放口。
(四)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风机进口设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制定并落实好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等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置,废水处置工艺中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无烟煤等固体废物送至焦炉回用;危化品废包装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按相关管理要求排放,鼓励项目单位提高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应加强生产过程中化学物质的管理,防止物料泄漏。改造项目设置1座2000m3焦化废水事故池,收集事故状态下废水;保留焦化一区、二区事故收集池(2450m3、780m3),分别收集一区、二区的事故废水;液碱、盐酸罐区分别设置(容积62m3、37m3)围堰。焦化一区、二区至三区污水处理站输水管线设置紧急切断阀,减少事故时废水外排。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确保环境安全。
(七)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改造项目分区污染防控措施要求,加强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管理,及时掌握监测信息,确保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不受影响。
三、本项目不申请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并按相关规定开展环保验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
附:《北营焦化废水处理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公共邮箱:密码:4871977
bxhpspc2016@163.com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