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桓仁铜锌矿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供热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拟批复意见)
关于桓仁铜锌矿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供热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拟批复意见)
桓仁满族自治县铜锌矿地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桓仁铜锌矿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供热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会评审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桓仁铜锌矿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供热改造项目位于本溪市桓仁县二棚甸子镇,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原有二棚甸子镇2座供热锅炉(1台20t,1台10t),新建2台30t燃煤热水锅炉(一用一备),占地面积4057m2,供热区域总人口2万人,供热面积为440000m2,新建换热站一座,占地面积120m2,新建住宅区供热管网1119m。项目主要包括锅炉房及换热站、封闭煤库(1460m2)、除渣间、脱硫脱硝间、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及生产业务用房等。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5万元,占投资比例为7.3%。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取缔2座燃煤锅炉,提高集中供热能力,符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二棚甸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综上,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要求下,还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应规范并落实施工期各种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送到规范的建筑垃圾排放场;在拆除锅炉机组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场地降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进行排放。
(二)运营期应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音生产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外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Ⅱ类区域标准限值。
(三)燃煤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湿式钠碱脱硫氧化还原脱硝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经45m高烟囱达标排放(脱硫效率≥90%,脱硝效率≥70%)。污染物排放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按照相关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装置(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
(四)脱硫系统水循环使用,软化水处置及锅炉排水全部用于湿式除渣补充水,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五)一般固体废弃物灰渣暂存于全封闭渣仓内,定期外售至建筑材料厂回用或用于乡镇道路冬季防滑垫层;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严格控制总量排放,本项目核定总量控制指标:SO2为8.18t/a,NOX为13.37t/a。项目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运行,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本项目建成投产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在投产三个月内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验收。
五、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由桓仁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附:《桓仁铜锌矿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供热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公共邮箱:bxhpspc2016@163.com<mailto:bxhpspc2016@163.com> 密码:4871977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