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详细内容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本钢板材公司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环评文件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7 11:44: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年5月6日我局受理了本钢板材公司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21日(10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19年5月2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45595056。传真:455951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本钢板材公司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  

本钢厂区内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6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