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营商环境监督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 营商环境建设,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近日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召开第十三次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工作会议。市生态环境执法队队长刘宇、副队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执法人员及营商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案情、证据链、违反法条、处理结果等逐一汇报,监督员针对规范执法、依法执法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督员马世维同志表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要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兼顾力度与温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参加会议深切感受到执法全过程,希望增加培训次数,多加强与企业沟通。监督员曹大宇同志对案件查处到位表示高度认可,为本溪绿水青山做出了很大贡献。监督员于波同志表示此次案件合议展现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工作严谨,执行到位,后续会在企业环保管理方面进一步提升。监督员孙银艳同志对监测报告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表示目前执法工作要立足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刘宇队长向各位监督员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继续深化营商环境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质量和水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准确把握自身角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希望大家通过日常倾听基层声音,做沟通群众的联络员;通过监督现场执法,做规范执法的护航员;通过参与案件合议,做公正执法的陪审员。通过共同“送法入企”,做环保政策的宣传员,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