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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大会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9-14 14:54: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本溪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97日上午,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大会。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佟军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执法队队长刘宇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张显龙出席会议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副队长刘铁东主持会议本溪市26位监督员及市生态环境执法队相关科室科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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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副队长刘铁东解读了《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机制》并通报了营商环境监督员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经严格审核,聘任李超26名同志为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聘期1年,佟军副局长和刘宇队长为监督员颁发了聘书。26名监督员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代表等不同行业领域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数量占比50%营商环境监督员将持续参与到生态环境现场执法、信访处理、合议案件、监督建议等各项工作中,推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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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白晓秋同志监督员代表进行了发言,受邀的其他监督员也分别进行了自我介绍,纷纷表示今后将主动担当作为,结合各自擅长行业领域,积极为本溪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的营商环境工作建言献策,把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落到实处。佟军副局长对在座的监督员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希望:一是要增强营商环境工作的使命感,发挥各自领域的独特优势和引领作用,本着对本溪发展、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找问题、反映诉求,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观察员和批评员作用,认真做好监督工作;二是要勇于为本溪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揭短”“挑刺”,充分表达企业及群众的诉求,真正发挥好联系政府与群众的“纽带”作用,以有效监督助力本溪市生态执法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三是要做好营商环境的“宣传员”,把开展监督与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本溪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激发社会公众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热情,使本溪成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进一步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会后,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在政府网站上公示26位监督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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