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会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专题培训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7月1日实施),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28日上午,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佟军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局党组成员、执法队队长刘宇同志出席会议。
举办此次专题培训是基于以下几点实际情况:一是新行政处罚办法的正式实施,与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密不可分,及时组织专题学习是领悟贯彻新办法的重要途径;二是为进一步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需要各位同志通过本次培训提升执法工作综合能力;三是当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更需要我们加强培训,统一思想,才能更好地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次培训会议通过观看生态环境部别涛司长对新办法的解读,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案例中了解处罚种类、时限、权限、程序、执法方式等方面作出的调整,将日常执法中常见的问题结合新办法予以解决,确保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严格规范依法开展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