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5 09:00: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结合本溪市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将本溪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28日(10个工作日)。

    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规定,被列入名录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纳入名录的企业作为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日常环境管理与执法过程中的重点监管对象。生态环境部门将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披露环境信息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处罚情况进行公示。

         联系人:徐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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