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本溪市某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一、基本案情
2025年6月17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到信访后对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的本溪市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成品车间上料时,大量粉尘从厂房内溢出,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
二、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按照《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计算自由裁量值,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三、案件启示
本案为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提醒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不仅要安装必要的环保设备,更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有效控制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维护区域良好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