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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本溪某养殖场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5-10-15 14:04: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案情

2025年5月21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的本溪某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未配套建设防雨、防渗、防漏、防外溢的粪便污水收集贮存设施,该养殖场的养殖废弃物堆存于养殖场外的堆粪场地,堆粪场地的养殖废弃物外溢至外环境。

二、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照《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计算自由裁量值,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三、案件启示

该案件为同类养殖场敲响了警钟,提醒各养殖主体必须严格遵守水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完善的粪便污水收集贮存设施,防止养殖废弃物外溢污染外环境。下一步,我局将提升巡查检查频率,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