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本溪满族自治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一、基本案情
省厅执法局向我市推送本溪满族自治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多辆不同型号车辆OBD检测使用国家通报的“网红码”即CALID代码为3I1GK64593720853。针对省厅执法局推送的问题,2024年11月14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本溪市公安局执法人员联合对位于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的本溪满族自治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中存在24份不同品牌型号的机动车OBD控制单元CALID和CVN代码相同(CALID代码均为3I1GK64593720853,CVN代码均为8961AE45)。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发现企业员工在OBD诊断仪与被检车辆之间违规使用名为“OBDⅡ”的作弊器过滤故障信息,向诊断仪传送已提前设置的虚假数据,使故障车辆顺利通过OBD检测,并出具了显示“合格”的检验报告,通过使用OBD作弊器屏蔽故障信息,使故障车辆顺利通过OBD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9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案件启示
本案中,机动车检测机构应精细化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试图通过作弊手段逃避监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加强公众对机动车检测行业的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推动机动车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