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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本溪市某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4-12-30 15:24: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典型案例:本溪市某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

 

一、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5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的本溪市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碎石加工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二、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计算自由裁量值,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

三、案件启示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非常重要的基本制度。在本案中,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按照环评法要求进行报批,获得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通过本案例的宣传将有效震慑同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切实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