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专栏专区>环境执法大练兵>详细内容

典型案例:桓仁某口腔诊所涉嫌违反放射性环境管理制度案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4-10-17 16:52:42 浏览次数: 【字体:

典型案例:桓仁某口腔诊所涉嫌违反放射性环境管理制度案

 

一、基本案情

2024年7月4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的桓仁某口腔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牙科X射线装置落地式1台,垃圾桶内有已使用完的拍牙片耗材,该单位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射线装置。

二、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按照《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计算自由裁量值,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案件启示

本案是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延伸执法,是区域内首例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件,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对类似案件的查处具有借鉴意义。近年来,随着放射诊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多,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提升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和水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