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辽宁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一、基本案情
2024年4月3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本溪市溪湖区的辽宁某有限责任公司制砂车间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院内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未有效覆盖防治扬尘污染。
二、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大气类)计算自由裁量值,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
三、案件启示
环保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一是对企业未有效覆盖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二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并重,坚持执法和普法结合,教育和处罚结合,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守法意识,督促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