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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本溪市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4-03-01 09:45: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案情

2023年5月23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本溪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炼焦作业区炉门封闭不严,干熄焦作业区筛焦楼部分门窗未封闭,导致部分烟尘外溢,污染环境。

二、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大气类)》计算自由裁量值,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三、案件启示

本案件中企业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形势认识不足,作业区未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企业应加强精细化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避免类似污染情况再次发生。我局将依法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引导企业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意识,真正将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