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根据《本溪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本环函〔2015〕41号)并结合《本溪市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了2020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及被抽查单位。
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及企业情况
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6名,被抽查单位3家,分为3组:
第一组:执法人员高媛、高月增,抽查企业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组:执法人员郑惠斌、王贺田,抽查企业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
第三组:执法人员袁喆、任晓萌,抽查企业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
二、双随机抽查情况
第一组:2020年10月30日,对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随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执法人员主要针对污水厂的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及污水生化处理池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组:2020年10月29日,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开展了随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检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在线监控正常。危险废物存放点标志齐全,有记录台账。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3#炉兑铁时有少量烟尘外排。
第三组:2020年10月30日,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开展了随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执法人员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的废机油产生、贮存等环节危险废物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经现场检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正常生产,污水设备正常运行,危险废物储存情况基本符合环保要求。同时发现企业危险废物台账不规范,已要求企业对危险废物台账及时完善。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