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练兵丨【典型案例】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辽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违法存放危险废物案
【典型意义】
重视群众举报,加强日常巡查,注意办案细节,保障程序合法,精准适用法律,依法实施严惩重罚。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7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境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本溪市明山区紫金街某企业厂区内正在进行煤气罐体拆除工作,厂区内违法存放处理煤气残存污泥,大量废水外排。经检测,污泥、废水中挥发酚、汞等污染物含量均超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污水污泥,均需要有专业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处置,但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明显存在违规将煤气储罐存留的液态、固态废物等同焦化煤气危险残留物违法处置的问题,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启动与明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联合办案程序,对涉案的三家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调查问询,为防止证据灭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案件的移送移交及立案工作。目前,该案件已经正式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和原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环监〔2017〕27号)的相关规定,该案件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启示】
1、重视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调查,规范取证。
本案案源来自群众举报。将群众、社会组织、网络新媒体当作政府部门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千里眼”“顺风耳”,是精准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线索的“金钥匙”。委托权威单位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后立即移交至公安部门进行进一步侦查。执法过程中重视规范取证,固定有效证据,做到铁证如山,减少执法风险。
2、联合执法,实现信息共享。
该案件利用“生态环境+公安”联合工作机制,探索出“线索移交”与“案件移交”相结合的复合侦办模式。今后环境执法工作中,要继续加强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将通过案件研讨等形式强化互动交流,提高执法水平。开展联合执法,密切协作配合,继续保持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护本溪蓝天碧水。
3、精准适用法律,高效移送。
完善司法移送移交衔接,继续细化案件移送、案件信息共享等工作,完善重大案件线索提前发现、提前介入和联合督办机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