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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进行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2 13:54:59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部署,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禁烧原则,10月10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明山区及部分重点区域的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进行检查。通过开展巡查,有效震慑焚烧秸秆行为,严防“第一把火”,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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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也将对全市各县区开展秸秆禁烧督导巡查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将由市蓝天办按工作流程发给各县区政府,依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予以处理。上下形成合力,确保我市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我市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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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物质的,公安机关可对其处以行政拘留或行政罚款处理,同时还可通过环保投诉热线12369举报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