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thjj-2026-0001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 信息名称: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工作计划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 成文日期: | 2022-02-2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在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优化经济发展及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淬炼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加快本溪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四大战略”和“五个本溪”的目标,发挥辽宁东部生态屏障作用,严格管控各类环境污染风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4微克/立方米;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一)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大力推进《本溪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实施。巩固桓仁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积极开展 “生态文明活动月”主题宣传活动。
(二)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组织8个统筹督查督导组,对已完成整改、容易出现反弹的重点任务开展核查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现象。
(三)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
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加快推进工业源达标排放及超低排放;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实施VOCs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乡面源整治;加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协同保障任务;持续加强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强化应对温室气体排放及碳减排工作。
(四)扩大碧水保卫战成果
开展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太子河流域排污口综合整治,确保完成省交办的整治任务。加强国控断面管控力度,推进断面逐月保达标工作。持续推进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五)扎实推进净土攻坚战
继续摸清土壤等环境底数,严格落实国家技术规则,把控调查质量,严防调查安全问题。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农用地分类管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测、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六)持续开展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畜禽养殖管理,以肥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七)坚决维护全市环境安全
持续加强新冠疫情医废监管工作,防止疫情反复。加强医疗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等各环节,杜绝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加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监管力度,确保运输安全和达标排放。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管理。
(八)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本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应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
(九)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严格落实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做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运用,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坚持连续滚动实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
(十)突出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作用
继续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各经济开发区完善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有效简化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落地效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服务及监管工作力度,提高重大项目环保服务质量和环评审批效率,为本溪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