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thjj-2024-0008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9-28 | 成文日期: | 2024-09-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溪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根据《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办法》(辽政办发〔2024〕2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16〕7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溪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
现就《本溪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4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秋实
电 话:024-44871991
传 真:024-44871991
邮 箱:bxwsgl@163.com
附件:本溪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8日
20240816本溪市河流断面水质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