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环境管理>自然生态>详细内容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框架协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4 14: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近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要求,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框架协议,本钢集团、板材有限公司、北营公司、第三方机构(中咨华宇(沈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介绍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一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会上,对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的生态损害赔偿框架协议进行说明,第三方机构介绍涉案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污染治理成本等要素,下步依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进行核算,出具《专家组评估意见》,提出基准赔偿金额及修复方案建议,为磋商奠定基础。本钢集团围绕“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明确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义务,保障公众生态环境权益,要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于赔偿工作的过程,应该积极响应,配合好评估单位尽快推进赔偿工作的进度流程,尽快呈现出此次赔偿工作的最终结果。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和本钢集团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认定、责任承担、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框架协议》。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据可依、裁量适宜”“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将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落实、落细,并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考验。

   下一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签订的生态损害赔偿框架协议,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损害案件调查,加快赔偿磋商的工作进度,邀请司法部门进行司法确认,以树立损害担责意识的示范意义。

c810296838ea41ff868f13d17a6e3b3e.png

24a111ca654941fdae9bf945d0a100ad.png

7b6a8ee4901b44018de304ed7de3425f.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