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来源:本溪市本溪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6-03-27 10:40: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兹有本溪市生态环境局1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需予以收回注销,但因其证件遗失无法收回,现声明作废。具体信息如下:张至昊,男,工作单位:本溪市本溪生态环境分局,执法类别:环境监察,执法区域:本溪满族自治县,证件编号:06050015164,证件有效截止日期:2025.12.31。特此声明。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8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