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起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畜禽养殖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巩固农村环境质量整治成果,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引导自觉遵守环保规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2起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案例一: 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2025年5月21日,本溪市南芬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办事处太平山村六组的养殖户刘德江养殖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该养殖户养殖200多头商品猪,发现该养殖户由于粪便池容积小,下雨天混入雨水导致粪污从溢流口溢出,渗入附近排水沟。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初步认定符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现已立案。责令该养殖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处罚。
该养殖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表示情况属实,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将积极整改,加大粪便池容积,防止再次发生渗流溢流现象。
案例二: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2025年5月21日,本溪市南芬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办事处爱国村一组的养殖户肖立山的养殖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该养殖户养殖200多头商品猪,发现该养殖户防渗池防渗土工布和塑料在清粪时损坏,造成粪便从缝隙渗出,渗入附近排水沟。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初步认定符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现已立案,责令该养殖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展立案处罚。
该养殖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表示情况属实,表示将立即整改,将建设规范化防渗池,及时清运粪污,防止再次发生渗流溢流现象。
案件启示:
这两起案例反映出部分养殖户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法律认识不足,环保意识、依法经营的意识有待提高。通过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了养殖户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公众环境权益。以上案例为养殖业主提供了警示,从而提高养殖从业者的法律意识,规范行业发展。执法七科也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