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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沈某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4-09-24 16:24:21 浏览次数: 【字体:

典型案例:沈某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一、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0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本溪市北营钢铁集团附近某处停车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停车场对运输氨水的罐车进行清洗冲刷,清洗过程中废水未采取防渗措施通过裸露地面利用渗坑排放到院内的排水沟后流入下游沟渠,冲刷车辆废水呈红棕色味道刺鼻。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场对该停车场排水沟及排水沟下游沟渠2个点位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本环监污字督(2024)031号〕监测结果显示:停车场排水沟点位PH强碱,超出测量范围,氨氮79.7mg/L;停车场排水沟下游沟渠点位PH强碱,超出测量范围,氨氮1450.8mg/L。

二、查处情况

沈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案件启示

(一)危险废物认定

该案中危险废物的鉴别严格依据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pH≤2.0),为强碱废液,具有腐蚀性,属于危险废物,为案件查处、侦办、移送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二)落实行刑衔接机制

本案中,生态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动中,坚持迅速启动、精准打击,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决肃清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