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第三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根据《本溪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本环函〔2015〕41号)并结合《本溪市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本溪市生态环境监督服务中心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了2020年第三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及被抽查单位。
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及企业情况
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6名,被抽查单位3家,分为3组:
第一组:执法人员高媛、朴京奉,抽查企业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彩屯热源厂。
第二组:执法人员尚成广、贾旭辉,抽查企业为本溪泛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第三组:执法人员李睿、任晓萌,抽查企业为本溪北台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双随机抽查情况
第一组:2020年8月10日,对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彩屯热源厂开展了随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堆放燃煤的场地,没有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执法人员已经要求企业立即改正,对露天煤堆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第二组:2020年8月13日,对本溪泛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开展了随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本溪市政府《关于推进解决国电投本溪热电项目供暖有关问题办公会议的纪要》要求,该公司供热全部由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供给,至今该企业已停产2年多时间,无违法行为。
第三组:2020年8月19日,对本溪北台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随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执法人员主要针对本溪北台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的废机油产生、贮存等环节危险废物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本溪北台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本溪市环保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备,贮存场所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建有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问题。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