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监督服务中心2020年第二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根据《本溪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本环函〔2015〕41号)并结合《本溪市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本溪市生态环境监督服务中心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了2020年第二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及被抽查单位。
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及企业情况
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6名,被抽查单位3家,分为3组:
第一组:执法人员胡晓鹏、高月增,抽查企业为本钢(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机修厂。
第二组:执法人员朴京奉、袁喆,抽查企业为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能源总厂)。
第三组:执法人员郑惠斌、刘旨见,抽查企业为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运公司。
二、双随机抽查情况
第一组:本钢(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机修厂
本钢(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机修厂被列入污染小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清单中,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133号)文件指示,对正面清单前五类企业,在清单实行期间“双随机”抽查到的,可免于现场检查。
第二组:2020年6月30日,对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能源总厂)开展了随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执法人员从企业人员处了解到原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现已被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合并,故执法人员对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开展现场检查。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正在扩建生物处理项目)。另外,有废机油,已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有效存放,有固定的储存场所,标牌。现场对企业提出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三组:2020年6月23日,对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开展了随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主要负责北营公司的公路运输,主要污染物为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现场对企业提出要求,应加强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加大废机油与废油桶的贮存间距。
本溪市生态环境监督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