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本溪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原国家环保部《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有关规定,本着真实、准确、公开、合法的原则,现将本溪市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综述
2021年,本溪市固体废物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原则,全面开展固体废物申报、危险废物经营许证和转移联单管理等各项工作,突出危险废物等防治重点,开展本溪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严格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在开展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对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了202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各项工作任务,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利用情况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1年,本溪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3781.75万吨,其中,处置利用总量23576.32万吨、贮存总量32573.64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 | 单 位 | 数量 |
产生量 | 万吨 | 3781.75 |
处置利用量 | 万吨 | 23576.32 |
累计贮存量 | 万吨 | 32573.64 |
排放量 | 万吨 | 0 |
2.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2021年,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情况如下:尾矿2279.37万吨,冶炼废渣930.28万吨,其他废物403.13万吨,污泥55.73万吨,粉煤灰52.73万吨。
指 标 | 产生量第一 固废(尾矿) | 产生量第二固废(冶炼废物) | 产生量第三 固废(其它废物) | 产生量第四固废(污泥) | 产生量第五 固废(粉煤灰) |
产生量(万吨) | 2279.37 | 930.28 | 403.13 | 55.73 | 52.73 |
占总量比例(%) | 60.27% | 24.59% | 10.66% | 1.47% | 1.39% |
3.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
2021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位居前五位的企业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选矿厂780.52万吨,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445.79万吨,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407.59万吨,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渣公343.49万吨,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240万吨。
企业名称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 |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选矿厂 | 780.52 |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 | 445.79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 | 407.59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渣公司 | 343.49 |
本溪市宇航矿业有限公司 | 240 |
合 计 | 2217.39 |
(二)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利用情况
1.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利用情况
2021年,本溪市危险废物产生量33.50万吨,其中,处置利用量33.63万吨,累计贮存量0.65万吨。
危险废物 | 单 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33.50 |
处置利用量 | 万吨 | 33.63 |
累计贮存量 | 万吨 | 0.65 |
排放量 | 万吨 | 0 |
2.主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
2021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位居前五位的企业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181319.30吨,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141529.26吨,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厂3819.34吨,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1138.7吨,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973.87吨。
企业名称 | 危险废物产生量(吨)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 181319.30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 141529.26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厂 | 3819.34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 | 1138.7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 973.87 |
合 计 | 328780.47 |
3.主要危险废物种类
2021年,全市主要危险废物种类排名前5位的为:HW11精(蒸)馏残渣322921.73吨,HW08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4111.88吨,HW23含锌废物3764.51吨,HW49其他废物2438.37吨,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736.36吨。
指标 | 产生量第一危废(精(蒸)馏残渣) | 产生量第二危废(HW08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 | 产生量第三危废(HW23含锌废物) | 产生量第四危废(HW49其他废物) | 产生量第五危废(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 |
产生量(吨) | 322921.73 | 4111.88 | 3764.51 | 2438.37 | 736.36 |
占总量比例(%) | 96.40% | 1.22% | 1.12% | 0.72% | 0.22% |
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情况
本溪市目前有5家公司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辽宁本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HW11精蒸馏残渣);
(2)本溪市金油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处置);
(3)本溪市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HW01医疗废物处置);
(4)本溪本色环保工程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收集);
(5)本溪昆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收集)。
(三)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2021年,全市共产生医疗废物1316.88吨,较上年比减少了35.92吨,降幅2.66%。产生量中,1313.02吨由本溪市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其中1298.02吨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高温蒸煮,15吨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等医疗废物运至外市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置;另外3.86吨符合管理规定进行自行焚烧处置。
接受量(吨) | 处置量(吨) | 处置率(%) | 主要处置方式 |
1313.02 | 1313.02 | 100 | 高温蒸煮 |
3.86 | 3.86 | 100 | 焚烧 |
(四)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及处置情况
生活垃圾管理方面,采取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实现了集中无害化处理。2021年,本溪市城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23.04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理总量为23.0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产生总量(万吨) | 处置总量(万吨) | 处置率(%) | 主要处置方式 |
23.04 | 23.04 | 100 | 卫生填埋 |
(五)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均已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要求,制定了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
本溪市现有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本溪市污水处理厂、本溪县小市污水处理厂、桓仁县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平山区污水处理厂、南芬区污水处理厂、歪头山污水处理厂和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年产生污泥总计约2.94万吨,比上年增产0.71万吨,其中本溪市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和平山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至辽宁华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其余全部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实行无害化处置。
三、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本溪市
2.信息发布机构: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日期:2022年6月5日
4.信息发布周期:每年一次
5.信息来源:2021年度本溪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数据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