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营商环境监督行动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执法不公、行政审批、监管不当等方面的整治内容开展调研分析和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治方案。严格对照全省营商环境监督行动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分工方案》,确定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的执法环境、审批环境、监管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和中介环境5个方面专项整治内容,同时明确了专项巡查、联动整改、常态走访、随机暗访、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等具体整治措施。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负责。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牵头负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县区分局、服务中心、行政执法队为成员单位的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由局机关纪委牵头的问题线索巡查组,针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执法环境、审批环境、监管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和中介环境集中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工作。
三是深入实地调研,层层传导压力。为切实开展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及整改工作,按照省纪委书记刘奇凡同志在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提出的“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巡查组深入县区分局等基层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和问题分析研判工作,同时与基层行政监管执法干部共同学习省纪委监委破解影响营商环境深层次问题1号方案,并交流探讨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