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经营1000吨废矿物油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经营1000吨废矿物油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经营
1000吨废矿物油新建项目
联系单位: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郑家建材龙山街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1864221939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附件1: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经营1000吨废矿物油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2:本溪申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经营1000吨废矿物油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