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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第一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15:05: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第一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第一铁矿现有矿区范围为0.6462 km2,开采深度由327米至95米标高;生产规模为19.4万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现有工程采用湿式凿岩,对凿岩、装矿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水降尘;设洒水车对运矿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尘,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矿井涌水全部利用,不外排。空压机、矿井通风机设消声器并设置于专用机房,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废石回填早期露采形成的露天采坑,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工程进行深部扩界扩界后矿区范围面积不变,开采深度变化为由327米至-600米标高矿石生产规模提升至80万t/a,开采方式不变仍采用地下开采方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第一铁矿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024-448155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直接联系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第一铁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