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详细内容

本环函〔2025〕2号 关于辽宁隆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评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4-27 09: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环函〔2025〕2号

关于辽宁隆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评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辽宁隆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3月28日对你公司报批的《辽宁宇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技术帮扶,现将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告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报告编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建设项目概况描述错误,主体工程表述不清。

二、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相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辽宁隆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2MA7JPN0W8F)予以通报并失信记分5分,对编制主持人李娜予以通报并失信记分5分。

你公司和李娜若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本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辽宁隆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评问题及处理意见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辽宁隆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评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

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处理意见

1

《辽宁宇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告表

对建设项目概况描述错误。风力发电机组数量不明确,主体工程表述不清。

编制单位:辽宁隆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91210502MA7JPN0W8F)

处理意见:通报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李娜(BH072907)

处理意见:通报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