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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建表字〔xxxx〕xx号 关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2-05 13:30:5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环建表字〔xxxx〕xx号

关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5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为51906万元,环保投资429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8.27%。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原有项目于2016年6月29日取得了原本溪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备案审查意见》(本环建备〔2016〕07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主厂房,厂房内放置1×420t/h超临界煤气锅炉+1×135MW中间一次再热汽轮机+1×135MW发电机,以及1座220kV主变压器室,采用一回220kV线路接入新建220kV北营变电站并网,220kV线路总长500m。本项目建成后替代二电2台35t/h燃气锅炉、1台75t/h燃气锅炉、3台12MW汽轮机组以及三电4台130t/h燃气锅炉、3台50MW汽轮机组,替代锅炉停用,燃料仍为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110700万kWh,供电量约101291万kWh,比现有项目年发电量增加37802万kWh,供电量增加33860万kWh,供电区域未发生变化,仍为北营公司。新建220kV北营变电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工期场地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运输车辆应尽量密闭,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车身及轮胎,定期洒水抑尘,实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等工序,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管网排入能源总厂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噪声通过设置声屏障、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拆除的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钙基固定床干法脱硫除尘”处理后,由1根100m高(内径4.2m)的烟囱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及《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的要求,氨排放浓度应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酸储罐配套酸雾吸收装置、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更换脱硫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氯化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锅炉补给水系统除盐废水、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排水依托厂内现有排水管网排至能源总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部分外排,外排废水悬浮物(SS)、总氮、化学需氧量(COD)、氯化物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标准限值要求,pH、氨氮应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表2钢铁联合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废包装袋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EDI膜、废树脂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脱硫灰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标准要求。废油、废油桶、废蓄电池、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库(160m2)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加强电磁辐射管理。项目运营期采取合理布局后,输电线路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以及升压站站界外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变压器区域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作为重点防渗区(不低于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薄膜,K≤1×10-10cm/s),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不低于1.5m厚的黏土层,K≤1×10-7cm/s)。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盐酸储罐和氢氧化钠储罐均位于锅炉辅助间内,储罐罐区围堰有效容积均为8m3(5.0m×5.7m×0.3m),储罐围堰内设有地沟,事故废水通过地沟排污管引至225m3(7.0m×9.2m×3.5m)锅炉机组排水槽(兼做事故池);主变压器设有51.75m3地上挡油池(11.5m×9m×0.5m)和63m3的地下式事故油池,地上事故油池可以自流进地下事故油池;发电一区80MW工程氨储存区域2座10m3的氨水储罐(1用1备)设置100m3围堰(12.2m×7.4m×1.2m),事故池(19m3)利旧,氨水管线设置自动截断阀,定期对氨水管线进行泄漏检查,北营公司污水厂区总雨水排口设有紧急切断阀,当泄漏物质进入雨水管网后,紧急切断雨水总排口,利用泵将污水导入事故池(北营公司能源总厂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企业应加强管理,制定完善的制度,严格执行危险物质的储运操作规程,专人定期检查危险单元,监视发现和排除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xxxx年xx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