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隧道(左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本环建表字〔2021〕33号
关于《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隧道(左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隧道(左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报告结论,经我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委员会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隧道(左线)改建工程,总投资为2021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64万元,占总投资的2%。本项目路线起于八盘岭隧道左线进口端(集安端)左右线交汇处(K267+335.064) ,终点止于出口端(本溪端)左右线交汇处(K270+397.3),沿着既有八盘岭隧道左线进行改建。路线里程全长约3.036km,其中:隧道全长1910m,进出口连接线长1126m。项目辅助建设临时堆场、生态屏障、隔声屏等。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可行。
综上,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应加强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施工工地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墙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并采取降尘措施,制定洒水抑尘制度,做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施工现场应当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确保排水畅通和排放泥浆水经过沉淀,禁止将废水、泥浆直接排放到施工现场外。进出车辆清洗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应依托周围现有或临时设立的设施进行处理,不得外排。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将高噪音的施工工序尽量安排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人员较少的时段内,尽量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开展爆破、凿岩等工程应提前向周边居民做出公示公告,严格落实噪声、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产、生活。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绿化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对路面定时清扫、喷水抑尘。加强隧道内的机械通风措施,确保项目隧道内大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尽量选用优质路面材料,以降低运营时车轮与道路之间的摩擦噪声。运营后定时保质的对道路进行整修,以免道路状况恶化后造成交通噪声值的增加。应对敏感点路段设置吸声式声屏障,为敏感点居民安装隔声窗,以避免交通偶发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加强道路两侧应做好绿化隔离带,以减轻交通噪声和各功能区相互间的影响。
(四)落实运营期生态防治措施。
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三、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示。若出现验收监测噪声不达标情况,建设单位应对不达标区域予以动迁。
四、本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 日
附:《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隧道(左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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