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四季度】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桓仁分局:高位推动抓落实 实现首战新突破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桓仁分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提出“决战四季度、决胜首战年”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倒计时”状态全力冲刺四季度,奋力夺取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打好收官战。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桓仁分局回顾前三季度
一、水环境方面
1.断面水质达标情况。3个国控断面国家实行采测分离监测全部达标,5个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年均值达标。
2.水源地水质管控。桓仁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5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3.入河排污口整治。已全部完成“一口一策”整治台账,完成整治入河排污口172个。
4.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定期对各乡镇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清单。经排查确认,桓仁县未发现黑臭水体。
5.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桓仁水库修复破损围网工程,新建隔离围网8935.96米,维修围栏7285.9米,新建警示宣传牌45块。
二、大气环境方面
1.推进工业企业治理。完成浩成新型材料环保公司1台工业炉窑达标治理工作。完成桓仁金山热电公司、辽宁凤桐供热公司、桓仁三源供水供热公司3家供暖企业氮氧化物达标排放治理。
2.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建成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餐饮油烟管控,对9家商户进行抽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应安尽安正常使用,对祭祀用品实施焚烧管控。
3.秸秆禁烧管控。加大禁烧宣传力度,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制作秸秆禁烧宣传条幅1100余条,增加巡查频次,对发现的焚烧行为及时制止。联合督查室、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重点区域强化督导巡查。
4.机动车污染防治。在新调线检查柴油货车5326台,对桓仁矿业公司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检工作,完成了6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
三、土壤环境方面
1.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已完成2家单位土壤调查工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持续开展我县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四、环境管理方面
1.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2022年固废年度管理申报200家已全部完成,其中重点管理2家,已完成每季度申报及检查。
2.生态风险隐患排查。对5个行业,17家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2个问题,并已完成整改。
3.环境应急处置情况。督促桓仁县14家重点排污单位加强应急演练工作,2023年6月26日,联合二棚甸子镇政府、桓仁矿业公司开展2023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4.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已对19家企业进行调查,经过核查,均不符合全国化学生产使用环境信息中所属化学物质。
五、环境执法方面
1.日常执法检查。完成对辽宁桓仁森实美木业有限公司等73家单位的现场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检查企业150余家次。从检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县各生产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2.认真落实我县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对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及各乡镇的秸秆禁烧巡查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出动100余人次,巡查里程1500余公里,责任追究24人,行政处罚28人,处罚金额合计壹万肆仟肆佰元整。
3.环境信访维稳工作。截至目前,共妥善处理199起环境信访案件,办结率100%。
4.帮扶指导企业。对上药(辽宁)中药资源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通过现场检查和档案查阅两种方式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
六、环保督察方面
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共有9项,截至10月底,已完成整改6项,3项任务正在按照时序进度推进整改;5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已销号)。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5项整改任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共转办我县3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已销号)。
七、生态创建方面
完成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部“两山”指标复核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形成年度推进工作报告,完成桓仁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效报告,并建立档案。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水污染防治方面
1.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持续在全县重点河流流域开展巡查管控。
2.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按时调度督导城镇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保障污水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险源现场巡查,持续对桓仁水库、浑江输水河道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风险源开展巡查管控。
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1.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提前宣传引导,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全方面、多角度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提前部署巡查,监管到位,确保全县禁烧期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通过工业企业巡查、城市精细化管理、面源污染管控等措施切实保障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3.臭氧协同治理。联合相关部门部署安排臭氧管控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管控措施,开展同步排查、协同治理。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1.持续开展土壤调查工作,确保全县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2.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和流域禁限养区养殖场户环境监管工作,配合完成美丽宜居村相关工作。
四、环境管理方面
1.持续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2.持续开展2024年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调查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因素,做好每月系统申报及现场检查工作。
五、环境执法方面
1.继续按计划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畜禽养殖环境监管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持续做好环保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确保环保信访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六、环保督察方面
1.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对已完成整改任务开展全面复查,复查发现反弹问题,要分析出现原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整改到位,避免反弹。
2.加大督查和督办工作力度,做好督办和现场核查工作。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3项工作任务、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项整改任务销号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任务清单7项工作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持续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确保整改质量。
七、生态创建方面
以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示范引领,全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创新实践示范区的样板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