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形成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7月26日上午,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佟军、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刘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执法队副队长刘铁东主持,本溪市两县五区七位特约监督员及执法队相关科室科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执法队副队长刘铁东解读了《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聘任人大代表李超等7名同志为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佟军副局长和刘宇队长为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本次受聘担任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七位代表,既有人大代表,也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代表,涉及了工业、医药、加工等多个市场主体,尽可能做到覆盖面广、影响力大。会上,宋国金、李晓猛两名特约监督员代表大家作了表态发言,受邀的其他特约监督员也分别进行了自我介绍,大家畅所欲言,纷纷表示要结合各自的本职工作,积极为本溪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的营商环境工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的积极作用。聘任会议结束后,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将在政府网站上公示七位特约监督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最后,佟军副局长对在座的特约监督员提出了几点要求和希望:一是要增强营商环境工作的使命感,发挥各自领域的独特优势和引领作用,本着对本溪发展、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找问题、反映诉求,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观察员和批评员作用,认真做好监督工作;二是要勇于为本溪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揭短”“挑刺”,充分表达企业及群众的诉求,真正发挥好联系政府与群众的“纽带”作用,以有效监督助力本溪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三是要做好营商环境的“宣传员”,把开展监督与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本溪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激发社会公众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热情,使本溪成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进一步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