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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0-07 15:28:14 浏览次数: 【字体:

典型案例: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4月12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发现,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入口污水PH值下降,随即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调阅PH值历史记录,发现市污水处理厂每间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PH值下降的波动,经初步判断应为有人向城市管网不定期非法倾倒废酸,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2023年4月25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液体车间东侧外墙一根断开的直径约30厘米的绿色管道流出黄色不明液体(经现场检测该黄色液体为强酸),先落在地面再流入排水沟,然后通过雨水管道,未进入污水处理站,通过雨排井直接排放到厂外雨水管道。按照“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立即与本溪市公安局对接,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集中办案。

二、查处情况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和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案件启示

一是发现问题迅速反应及时固定证据。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固定证据是防止涉事嫌疑人藏匿、毁灭证据的重要保障,本案中执法人员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对该企业的违法证据进行现场固定,高效完成案件办理的调查取证工作。

二是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作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共研,开展联合查处。此案的成功破获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形成打击合力,保障域案件顺利侦办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