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thjj-2021-0008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信息名称: | 生态环境部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生态环境部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
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这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衔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9)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重要举措。
《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修订将区域“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等转化为技术要求,为实现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方法指引。导则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新增环境风险评价防控技术要求,深化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和污染集中治理要求,细化园区基础设施环境可行性论证和优化调整要求;同时,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增资源节约与碳减排要求,全面增强了导则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的发布实施为产业园区的规划编制机关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对保障规划实施与区域生态环境目标、管理要求动态衔接,推进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解读1:一图读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
解读2: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有关问题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