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thjj-2022-0003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信息名称: | 建设项目选址要求进入园区的行业明细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 成文日期: | 2022-04-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建设项目选址要求进入园区的行业明细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布时间 | 涉及的行业、项目 |
1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 安委办〔2008〕26号 | 2008年9月14日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新建化工建设项目 |
2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 环发〔2012〕77号 | 2012年7月3日 | 石化化工 |
3 |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的通知 | 环发〔2012〕98号 | 2012年8月7日 | 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制浆造纸 |
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 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6〕57号 | 2016年7月23日 | 新建炼化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
5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7〕77号 | 2017年8月27日 | 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
6 | 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 发改产业〔2017〕 2105号 | 2017年12月5日 | 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新建化工项目 |
7 |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全省沿海 石化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 | 辽环发〔2018〕21号 | 2018年3月7日 | 新建、扩建石化项目 |
8 | 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 辽政办发〔2018〕28号 | 2018年6月29日 | 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9 | 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环大气〔2017〕121号 | 2017年9月14日 | 新建涉VOCs排放的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要入园区 |
10 | 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 | 辽环发〔2018〕69号 | 2018年8月17日 | 涉及VOCs的新建石化炼制(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石油化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化工(农药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染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炼焦、煤制合成气生产)、工业涂装(家具制造业、加工纸制造(涂布纸)、金属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包装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合成革(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制鞋(制鞋业)、化纤(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纺织印染(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仓储业(其他仓储业(主要指油品和液体有机化学品))、木业(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木制品制造(不包括木质家具的制造)、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电子信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钢铁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1 | 关于加强全省化工产业园区生态 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 辽环综函〔2020〕 506号 | 2020年8月5日 | 化工类项目 |
12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环大气〔2019〕56号 | 2019年7月1日 | 工业炉窑 |
13 |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函 | 辽环函〔2020〕29号 | 2020年2月21日 | 工业炉窑 |
14 | 辽宁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 2018年2月 |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
15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 GB 22128-2019 | 2019年12月17日 | 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园区要求为非强制条款) |
16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 环水体〔2020〕71号 | 2020年12月13日 | 新建冶金、电镀、有色金属、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原则上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其排放的污水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17 |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工业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 辽发改工业〔2020〕636号 | 2020年10月20日 | 新改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 |
18 |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 环环评〔2021〕45号 | 2021年5月30日 | 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 |